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首先会考量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以确定最适宜孩子成长的抚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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