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以其名下的房子进行抵押,在离婚时该房子能否给予另一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此抵押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且抵押行为本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贷款合同约定,那么在离婚时,该抵押的房子一般不能直接给予另一方。因为抵押行为可能会影响房子的产权完整性和价值。
然而,如果另一方对该抵押行为予以认可,或者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将抵押的房子给予另一方,且这种处置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贷款合同的限制,那么是可以将抵押的房子给予另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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