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通常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一方放弃对全部或大部分共同财产的分配权利,将财产全部或主要归属于另一方;二是在债务承担上,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或主要债务,使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债务或仅承担极小部分债务;三是在住房等生活资料的分配上,一方放弃对住房等的所有权或居住权,让另一方独自享有或获得主要的住房权益。例如,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表示愿意放弃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仅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实现“净身出户”的约定。这种情况需在合法、公平的前提下进行,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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