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以婚前存款买房并登记双方名字,该房产性质的认定需综合考量。从法律角度分析,婚前存款属一方个人财产,用其购房,房屋所有权归属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将个人财产用于购置房产并登记双方名字,表明其愿意与对方共同享有该财产权益。
另一种观点则强调,虽然房产登记双方名字,但购房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存款,应在分割时适当考虑该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双方贡献、购房目的等,以公平合理地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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