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房子分割款未付,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一般来说,当事人需向公证机构提供相关的离婚协议、未付款的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公证的要求,公证机构可能会出具公证书,对未付的房子分割款进行确认和公证。然而,具体能否公证还需根据当地的公证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有些地区可能对未付的款项公证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或者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手续。总之,离婚后房子分割款没付并非绝对不能公证,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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