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农村自建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若该房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且未约定产权归属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贡献的大小等因素,综合判断房屋的归属。
其次,如果该房屋是由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且双方没有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在处理夫妻农村自建房离婚后的归属问题时,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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