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债务,离婚后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若该债务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或者虽未用于共同生活但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那么离婚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该债务系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如赌博、吸毒等,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该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但实践中,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往往较为复杂,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债务形成时间、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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