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拒绝赡养父母是违法的。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子女性别而有所差异。女儿作为子女的一部分,若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遗弃罪。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成年子女应依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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