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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婚前房产仅登记一方名字,一般不属于夫妻共有房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其资金来源通常为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同时,如果双方约定该婚前房产为共有,且进行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等,则属于共有房产。所以,通常情况下婚前仅一方名字的房产非共有,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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