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售卖所得款项用于婚后购房,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仅以婚前卖房所得全款购置婚后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倘若在购房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装修、偿还贷款等后续操作,那么对于共同付出的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权益。
另外,若将婚前卖房款项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合用于购房,且无法明确区分各自出资比例时,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需综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及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等因素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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