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房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一定需要提供两份离婚协议书。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对该房屋的归属等问题已进行了明确约定,并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或办理了相应手续,那么一般只需提供一份能证明房屋归属及相关约定的离婚协议书即可。但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对房屋出售的条件、时间等有明确规定,且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到卖房的具体操作,那么可能需要提供两份离婚协议书,一份用于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另一份作为备案或留存的依据。具体是否需要提供两份离婚协议书,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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