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可撤销需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冷静期开始计算后,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撤回申请之日起,冷静期结束,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轻率离婚的限制,旨在给予双方再次慎重思考的机会。但如果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且双方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便不存在撤销一说。总之,关键在于是否在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申请,以及是否按程序完成离婚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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