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遵循一定规则。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而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在司法实践中,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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