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结婚前就已取得的财产,其归属明确。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旨在保障受害者本人生活,具有特定人身属性。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了财产的单独归属。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满足个人特殊生活需求。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某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仅与一方相关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排除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之外,以明晰财产权属,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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