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子女确实无赡养能力,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子女可与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协商,如兄弟姐妹等,共同分担赡养责任,以保障老人基本生活。
其次,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情况,申请临时救助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体系,民政部门会依据实际状况给予相应帮扶。
再者,若老人符合相关条件,还可入住当地公办养老机构,由政府提供兜底保障。
另外,所在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应发挥作用,组织志愿者对老人进行关怀照料,在必要时协调各方资源,协助解决老人赡养难题,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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