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儿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性别、婚姻状况等而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父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出嫁女儿有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给予关心和照顾,确保父母能够安享晚年。这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都应切实履行赡养义务,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稳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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