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给子女的房产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房产已完成合法过户登记,通常产权已转移至子女名下,在没有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难以要回。比如基于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等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或者子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要回房产。若仅是口头约定赠与但未办理过户,且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也可不再履行赠与。总之,要回已转给子女的房产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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