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是否需返还钱财,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属于彩礼性质,且满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受彩礼方应当予以返还。若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比如日常开销、节日礼物等,通常视为无偿赠与,无需返还。若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房、购车等,分手后,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长等因素,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总之,要依据具体的财物性质及实际情况,遵循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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