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探视权通常有以下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一般会明确探视的时间、方式和地点等细节,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比如规定每月固定的探视天数,或每周末的特定时间段可进行探视。探视方式可以是直接见面探视,也可以是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地点通常会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场所,如子女的居住地、公园等。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意愿和利益,确保探视权的行使不会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不利影响。如果一方不履行探视权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