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首先,要积极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等。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充分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与理由,针对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观点进行有力反驳。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男方不同意,也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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