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离婚协议通常不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法院离婚协议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与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在性质和程序上有所不同。
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依据的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经登记备案后生效。而法院离婚协议是在司法程序中产生的,其效力范围和适用场景相对特定。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就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可以凭借该调解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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