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父母离婚后,子女通常仍需承担养老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父母婚姻关系如何变化,子女都有责任在父母年老、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时,给予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子女应尽自己的能力,确保父母的生活质量和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当然,具体的赡养方式和程度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和父母的需求进行协商和调整,但赡养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