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约定的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的制度。这种约定可以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在广西地区,夫妻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对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例如可以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通过约定夫妻财产制,可以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