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例如,为家庭购置大件物品、共同投资等所产生的债务,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次,若夫妻双方对债务有明确约定,约定为共同债务的,按约定认定。再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准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