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法继承财产时,立遗嘱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明确遗嘱的目的是对特定财产或遗产进行安排,若原本就无财产可供继承,此遗嘱主要是对未来可能获得的财产作出处置意向。其次,确定遗嘱的形式,遗嘱应采用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再者,遗嘱内容应清晰明确,包括财产的归属、分配方式等细节,避免模糊或歧义。最后,遗嘱需经过公证或见证等程序,以增强其法律效力,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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