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继承人有权中途放弃继承。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及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若继承人在办理过程中改变意愿,可向公证机构提出书面放弃声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明确、真实。一旦作出有效放弃声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对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此放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会根据新的情况对公证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原公证程序。需注意,放弃继承的决定应慎重作出,因为一旦放弃,通常不能随意反悔。继承人应在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及自身权益的基础上,理性决定是否中途放弃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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