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享有土地权益,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女方的土地权益基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承包的土地等,那么这部分权益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土地权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家庭承包等方式取得,且女方作为家庭成员之一享有相应份额,比如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女方在此过程中享有一定权益,那么在离婚时可就其应得份额进行合理分配。此外,如果土地权益涉及到拆迁安置等情况,女方基于自身情况应得的补偿等权益也应得到保障。总之,要综合考量土地权益取得的时间、方式以及女方在其中的具体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女方是否享有及享有的具体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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