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房子仅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情况下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若该房屋是女方在婚前购买且全款付清,那么该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其次,若房屋是婚后购买,无论是否全款付清,若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出资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等,那么男方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女方则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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