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子女不赡养父母,需遵循一定法律程序。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起诉状应明确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子女不赡养的情况)。证据方面,包括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等。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可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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