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是可以将安置房留给孩子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安置房的所有权或居住权等相关权益给予孩子,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约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这样做既可以体现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孩子的利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的履行可能会受到一些实际情况的影响,比如安置房的产权办理、后续的管理等问题。如果在约定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离婚协议中把安置房留给孩子是可行的,但要确保约定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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