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处置婚前房产通常不需要配偶知情。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归该方单独享有,该方有权独立决定对其进行处置,如出售、赠与等行为。
然而,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进行了共同还贷等情况,使得该房产的价值部分融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因素,那么在处置该房产时,可能需要考虑配偶的权益,应与配偶进行协商或取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处置婚前房产是否需要配偶知情。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