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调解离婚。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自愿且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时,县级法院可以主持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协商解决分歧,以促成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存在一方不同意调解等情形,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总之,县级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具有调解的权力和职责,以促进纠纷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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