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通常依据以下原则。
首先,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可通过专业评估等方式确定。
其次,考虑到购房出资情况等因素,若一方在购房及房屋增值过程中贡献较大,可适当多分增值部分;反之,贡献较小的一方则相应少分。
此外,还需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开支、子女抚养等情况对房屋增值的影响。总之,离婚纠纷中房屋增值的分配应公平合理,兼顾各方利益,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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