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受理后,诉讼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已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这是为了避免因破产程序的进行而导致诉讼程序的混乱和冲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会对已中止的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管理人会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维护破产企业的利益。对于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案件,管理人会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和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和解或调解等。同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参与诉讼案件的处理。总之,破产受理后诉讼案件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破产程序和诉讼程序的特点,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