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精神病患者变更监护人通常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由患者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资格、监护能力等方面的审查。经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将作出变更监护人的裁决。变更后的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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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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