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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领证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是可以共同还贷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屋在购买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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