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考虑共同抚养小孩子的。共同抚养意味着父母双方都参与到孩子的抚养过程中,包括生活照料、教育、情感支持等方面。这样可以让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然而,共同抚养需要父母双方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生活实际情况,如工作地点、居住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在实践中,共同抚养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如轮流抚养、共同居住抚养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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