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在离婚前进行财产捐赠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需明确捐赠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是否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如果是在离婚前合法且真实的捐赠行为,那么捐赠的财产通常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这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对于重大财产处分需协商一致。然而,如果捐赠行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不当情形,在离婚诉讼中,对方可能主张该捐赠行为无效,要求对被捐赠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总之,离婚前的财产捐赠情况需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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