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处理,通常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若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双方的贡献等因素作出判决。比如房产价值、出资比例等。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此外,若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该方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该方所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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