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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离婚冷静期在哪申请

2024.11.305人浏览举报
报告编号:NO.202411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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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离婚冷静期的申请通常可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机关是负责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相关业务的机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在申请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如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愿离婚,可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诉讼流程图 起诉费用的交纳 起诉法院选择 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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