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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4.11.295人浏览举报
报告编号:NO.202411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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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办理离婚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一是身份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身份信息。
二是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户口簿,用于显示双方的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情况。
四是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还需准备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具体要求可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诉讼流程图 起诉费用的交纳 起诉法院选择 起诉时需要的材料


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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