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漯河,危险驾驶行为将受到严格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具体的处罚裁量还会综合考虑危险驾驶的情节、后果等因素。例如,醉酒驾驶的血液酒精含量、追逐竞驶的速度和持续时间等,都会对处罚产生影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