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婚前购房加女方名字,在离婚时的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此情形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及补偿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会将房屋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同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若该房屋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加上女方名字,且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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