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在法律规定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通常高于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公证的遗嘱,其形式和内容都受到严格的法律审查和保障,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而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总体而言,在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更能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以准确实现,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来综合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