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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般情况下,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立遗嘱。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立遗嘱。但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所以,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立遗嘱,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通常可以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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