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并不能分割女方娘家的财产。女方娘家的财产属于女方娘家的家庭成员所有,与离婚夫妻的财产关系无关。离婚时,通常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房产等。而女方娘家的财产,如娘家父母的房产、存款等,是女方娘家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当然,如果女方娘家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混同,例如女方将娘家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可能会在一定条件下涉及到相关财产的处理,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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