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以下是一些在离婚时财产可能不被分割的情况:1. 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例如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但需注意保留好能证明是婚前财产的证据,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付款记录等。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明确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父母明确表明赠予自己子女的房产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4. 双方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某些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就按照协议执行,不进行分割。不过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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