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欠款在婚后不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理由是其为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人自行负担。然而,若债权人为证明该债务涉及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出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意思表示,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