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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违约金上限以实际损失的30%为限是合理的。当事双方可自行约定具体数额的违约金,但如约定违约金过高(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请求进行适度下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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