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及房贷减免无法兼得。在申报租房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时,若夫妇主要工作地相同时,应由其中一方(租户)进行扣算住房租金开支。而若夫妇在各自主要工作城市均无房产时,则可各自独立扣除相应的住房租金支出。在同一纳税年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